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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房面积由房管部门计量合理吗

2000-04-12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省吃俭用多少年,再加上东借西贷,好不容易买下一套商品房,却被开发商多算了几平方米的面积,多掏了几千、几万元的钱。现实生活中,吃这种“冤枉亏”的人还真不少。

前不久,浙江省湖州市闹出这样一起怪事:某小区一幢商品房的销售面积竟高出实际面积上千平方米。

为什么商品房“缺斤短两”的问题的投诉不断?原因就是建筑行业存在着一个封闭管理、行业垄断的现象,缺乏第三方公正监管。尽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去年6月份发布施行《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,但也仅是从事后监督的角度作了一些规定,具体操作还有待落实。

计量工作在我国早已完全纳入法治范畴,但近些年来,国家在对商品房面积测量方面的规定又存在“多头管理”现象,如1991年国家测绘局发布《房产测量规范》,1995年建设部印发的《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》,1998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《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》等等,如此众多的技术标准、行政规定,迫切需要有一个统一贯彻实施的方案和部门,才能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国家计量法制工作的完善。

一些专家认为,应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,由一个具备独立的第三方身份的检验(测)、检定机构来出具公正的数据。对商品房的办证测量,即作为房产证上的面积计量数据不宜继续由房产管理部门承担,而应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技术监督部门依计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设置的独立的计量部门提出办证测量申请,经这个计量部门出具数据后交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。只有这样,才能彻底改变目前房产证一个数据,开发商的发票一个数据,合同又是另一个数据的房屋计量混乱状况。

中新社张奇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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